考试管理

1.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分为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二种。
    形成性考核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测评,一般有平时作业、大作业、实验、实习等形式。将形成性考核作为记载学生课程总成绩的一部分,可以更全面地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便于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期末考试是课程成绩考核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安排在每年一月份和七月份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口试、听力考试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形式一般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成人高考专科生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20%(个别课程除外)。
    学生的考核成绩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合成,经审核有效的成绩存于中央电大和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2.形成性考核的有关规定
    学生的每门课程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形成性考核,方可参加期末考试。否则,即使参加期末考试,成绩也无效。
    课程总成绩满60分为及格。课程总成绩不及格者,如果形成性考核成绩满60分,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的课程期末考试,形成性考核成绩继续有效;反之,如果形成性考核成绩不满60分,则应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

3.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
    (1)考试类型:我校当前有二种类型考试,即正考与重考。
      ——正考 每学期的期末考试都叫正考,一般安排在一月份和七月份进行。
      ——重考 参加正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参加其他年级(或其他专业)相同课程的任何一次考试。因为这是经过重新学习后的重新考试,故称为重修重考,简称重考。重考生参加重考的报名时间定在每学期的第十一周,通过“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或在校内指定地点办理报考手续。
    (2)考试时间及考场查询
    学校教务处在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考试通知,通过深圳电大网站及在一楼大厅布告栏公布本学期的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开始前三天,学生通过登录深圳电大网站教务信息服务系统或拨打电话16867088查询考场安排。
    (3)考试成绩发布与查询
    每次考试结束3周后,学校教务处负责公布考试成绩。学生通过登录深圳电大网站,或通过查询电话:16867088查询考试成绩。
    (4)留考
    由于特殊原因,考生同时应考两个科目,其中一个科目需留考。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务处办理留考手续,考试期间服从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否则留考无效。
    (5)借考
    我校学生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校参加考试时,可以到外地电大借考,但借考的科目必须是中央电大的统设课。需借考者,必须事先持单位证明到学校教务处备案,开具借考介绍信,提前到借考地电大办理借考手续。考试以后,经当地电大有效阅卷单位阅卷,通过省级电大教务处将考生成绩及考卷寄回我校教务处,经审核无误后成绩予以承认。
    (6)查卷
    学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确有正当理由者,可以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到一楼咨询室提出申请,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由考务主管人员组织复查。考卷一律不得与考生见面。
    复查范围只限于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程度。学生可在第四周通过拨打成绩查询电话或登录深圳电大网站查询结果。

4.考试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学生在考试前要学习了解《深圳广播电视大学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理规定》,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避免出现违纪情况,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另外还要特别注意:
    (1)要事先通过上网或查询电话了解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的安排,考前熟悉考场,避免临考找不到考场而失去考试机会。因为考试管理规定,迟到30分钟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2)考试时中余不得离场,一旦出了考场就不允许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以在入考场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如上厕所、带足文具和证件等。
    (3)考试只能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允许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交替答卷,也不允许用铅笔(画图除外)和红笔答卷。否则,考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4)要带齐学生证与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进场参加考试,并将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两证”不齐者,监考员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时,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随身携带的物品须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能带到座位上。不允许将任何处在非关闭状态的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试,不得使用带有字典和储存信息等功能的计算器。

 

5.申请免修免考
    (1)免修免考的原则
      ——作为免修免考的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应不低于修读专业的被替代课程
     ——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作业等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免考”记载。
     ——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如下:

课程类型

替代必修课
总学分比例

替代方法

电大课程

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100%

免修免考

其它高等学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上述四类课程也可以申请免修免考相应的选修课程。

    (2)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A.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参加电大本科考试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持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可免修免考公共英语必修课程;
      ——完整的大专第一学历成绩单可免相应大专课程;
      ——“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可以免考大专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可免修免考大专选修课《英语I(1)》,二级合格证免修免考大专选修课《英语I(2)》,三级合格证免修免考本科层次的选修课英语(3)(4),证书期限为六年。
    B.对于公共基础课(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C.《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级技能以上)可以免修免考《职业资格考证课程》。证书期限为六年。
    D.《四级(中级)以上秘书资格证书》可以免修免考《秘书资格证书专题(1)(2)》。证书期限为六年。
    E.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可以按以下对应课程免修免考取得选修学分:
    中级会计实务(一)——全国会计证书课程(1)
    中级会计实务(二)——全国会计证书课程(2)
    财务管理——全国会计证书课程(3)
    经济法——全国会计证书课程(4)
    证书期限为六年。
    F.由于教材的变化,02级以前的《邓小平理论概论》单科成绩不能免修免考02级以后的《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04春以前的公共英语课程成绩不能免修免考04春及以后的公共英语课程。
    G.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
    H.一般情况下,低学历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代高学历层次阶段课程。
    I.本科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性。

    (3)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
    A.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两联单)。
    B.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与已修课程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在一楼大厅咨询服务室办理免修免考手续;课程名称不一致的,须带原学过的教材到开设该课程的系初审后(系主任签字),再到一楼大厅咨询服务室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C.教务处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审核,合格者经教务处加盖专用章之后,学生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D.课程免修免考两联单的第一联留教务处登录成绩,第二联交学生留存。
    免修免考申请程序示意图:

    (4)办理时间
    教务处在每学期的6至8周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审批,其它时间概不受理。

 

学校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6号 邮编:518001
招生咨询电话: (0755)82116780 招生监督电话: (0755)8211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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