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报读协议
一、报读者必须认真阅读本协议,按规定报名,一经报名,便视为已知晓了本协议。 并认为自己的身份、学历等符合报读规定,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报读者已经阅读、理解并认可国家开放大学和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简章,并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 本人已了解报名专业入学条件要求,本人报名时所持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本人各项条件均符合报读专业入学条件要求。本人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业余学习形式的开放教育。
2. 本人愿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同时了解本人的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和毕业前还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学生将不能在教育部进行学籍注册、不能毕业和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3.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不符合条件情况,无论何时被查出,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取消学籍、追回各类证件和不予退还已缴纳费用等)。
三、报读者同意国家开放大学和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安排,同意按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的收费标准缴交各种费用,报读者缴费后可按财政部门规定获取财政票据。
四、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审核、查验报读者报名信息及报读材料,审核存疑的,会通知报读者持报名材料原件在当季招生截止前到报名招生处现场审核、确认。
五、报读者持有的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报名招生处现场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或出生年月日的证明原件,否则,我校不接受注册。
六、不符合上述规定,持不合格毕业证书报读或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不一致(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读的,我校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成处[2001]39号”)的精神,取消其入学资格,作为退学处理;持伪证报读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没收伪证,作为退学处理,并予以公布;骗取入学资格的,毕业时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七、报读者务必慎重选择专业,报名成功后第一学期不可以转专业。
八、退学(含证件、身份等不合格,自行退学)按《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学、退学退费的规定》(深电大〔2010〕81号)处理,学生在有效时间内向深圳电大教务处或所在分校、教学点提交书面申请。我校将按照规定,办理退学和学费、教材费、考试费等费用的清退手续,但已购买的教材不予清退。
九、我校应届或往届尚未领取毕业证的专科毕业生报读开放教育本科,须在报名结束前一周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毕业审核结果查询表》,到教务处盖章确认后办理报名手续。
十、报读者需按照招生程序,并认真完成每项报名手续,如报读者因个人原因错漏了某个步骤而未取得学籍,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一、报读者点击同意按钮后,表示同意本协议条款,可以开始报名。